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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物运输(海运业务)服务招标公告

创建时间:2024-10-15

国际货物运输(海运业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深圳市深国际湾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国际货物运输(海运业务)服务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并能提供相关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本项目的招标方式为邀请竞价

 

一、招标项目:国际货物运输(海运业务)服务

二、项目概况:我司计划开展国际货运综合物流服务业务,为满足海运业务进行,现需采购符合要求的国际海运供应商,负责提供中国-美国/墨西哥的海运服务。

 

三、招标范围:

1、甲方委托乙方作为货运代理,乙方在全国各口岸安排甲方交运的所有进出口货物的代理运输及相关运输附加服务,接受甲方的委托履行代理职责。

2、乙方将按甲方委托依照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代理甲方向承运人或承运人的代理进行进出口货物的订舱,报关、报检、内陆运输、装船、换船、发票、代转箱单文件等一系列货运代理工作,具体委托范围以委托单证列明为准。

 

四、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市场主体。

2、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报价上限

本次投标报价上限为14,337,146.06元,超过投标报价上限者作废标处理。(其中,汇率折算以中国银行2024年9月27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即1美元对人民币7.0101元)

 

六、服务期:

合同期限为一年,自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七、投标担保

7.1投标担保是为了避免招标人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标人可根据本节规定的条件没收其投标担保。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无需同时提供银行上下级关系隶属证明或基本账户开户证明,中标后可根据招标人要求补充相关证明材料。投标担保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2若采用纸质银行保函的,投标人应将纸质银行保函以扫描件形式作为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部分,纸质银行保函原件在递交标书前由招标人收取。若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的,招标人在资格审查页面查看电子银行保函。投标人申请的电子银行保函出函时间应确保在截标之前。投标保函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28天内继续有效。

7.3若采用保证保险的,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交其与保险公司签订的投标保证保险合同或保险单的,应当视同已经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提供银行保函。保费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支付,账户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并且应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复印件及保费转账凭证编入投标文件中。采用电子保证保险的,招标人在资格审查页面查看电子保证保险。

7.4若采用银行转账的,转账需备注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投标名称。

收款账户名称:深圳市深国际湾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行及帐号:招商银行深圳盐田支行 755955716810802

7.5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元,投递标书前将投标保函保证保险(或转账凭证)交于招标人,地址同招标文件领取地点,签订合同后退还。

7.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有《招投标法》规定的串标/围标行为,或投标人有弄虚作假或串通投标,或者存在其他影响招标公正性的违法违规行为。

4)发生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八、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1015日至20241022

 

九、领取招标文件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45号深国际大厦5楼成本合约部

招标人经办人员将对领取人提供的授权文件进行审核,领取人应同时递交营业执照或合伙制企业或其他组织证明资料、《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

 

十、招标文件的澄清: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2024101817时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逾期概不受理。

对投标人要求澄清的内容,招标人将在2024102117时前通知所有投标人。

 

十一、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没有对标的进行查勘者被视为接受标的现状。投标人不得在中标后以未踏勘现场为由对标的数量、质量、规格等提出异议。联系人:庄晓宁;联系电话:15019202062

 

十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210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三、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十四、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红荔西路8045号深国际大厦会议室

 

十五、监督投诉

投标单位若发现招标过程存在不公平待遇,或存在技术、商务壁垒,或对招标结论有异议,或发现招标人员有违规行为等现象,有权向监督投诉部门进行投诉与质询。为保障投诉人权益,所有投诉均由专门部门受理并妥善保留相关资料。为保障投诉渠道的有效和畅通,提高针对性与高效性,所有投诉必须事实清楚,证据明晰。若经核实发现投诉不属实或为恶意投诉,招标单位有权取消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格并向开发单位和系统内相关单位进行通报。

监督电话:黄先生 0755-23379762(13802584796)

李先生0755-83079425

黄先生0755-83079986

监督邮箱:zbjd@szihl.com;sgjwqjw@szihl-bayarea.com

联 系 人:叶工

联系电话:0755-23379713

e–mail  yebl@szihl-bayarea.com

 

深圳市深国际湾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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